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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封市林业局党组 2020年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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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封市委: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开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汴法〔2020〕6号)、《开封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汴法政〔2020〕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机制
一是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明确局长为全市林业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市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林业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有序协调推进。二是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结合林业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明确要求、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深化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一是真正实现集中和到位。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突出集中审批职能,林业许可事项向局行政审批科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集中,审批事项向网上办理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切实做到“一站式”服务,彻底解决办事难的问题。二是统一事项管理。对林业政务服务事项和国家、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梳理确认,将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到最小单元,按照四级四同原则统一规范标准,规范事项要素信息、优化再造流程,缩减办理时限,减少审批材料,构建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标准图,做到了全面准确、统一规范、合法有效、便于应用。现已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公布和市林业局官网发布。三是简化审批手续。对审批申请材料进行了精减,征用林地审核和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材料由原来的11项分别精减到6项和7项,精减比例达40%。四是优化审批流程。100%实现了“一窗受理”,100%实现了线上“一网通办”,100%实现了“最多跑一次”。五是压缩审批时间。审批时限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目前的10个工作日。
(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党政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责调整等情况,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进行了梳理、调整、修改、核对,确定我局权力清单91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68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职权1项。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推进“减证便民”证明事项清理,优化服务。对我局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各类证明集中清理规范,在清理证明事项中严格按照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取消,我局保留证明事项6项,已取消证明4项。此次取消的证明材料主要有林地权属证书、林地权属证书明细表或者林地证明;属于临时占用林地的,提供用地单位与被使用林地的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或者其他补偿证明材料;涉及使用国有林场等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的国有林地,提供其所属主管部门的意见材料及用地单位与其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属于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相关规划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其中,涉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林地,提供其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材料。通过“减证便民”,落实了最多跑一次的初心,切实解决了群众的烦心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助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加快信息共享。一是开展林业市级“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实施清单梳理编制工作。按照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时间节点要求,对市林业局承担的十项监管事项进行全面认领和梳理,确保监管全覆盖。二是完成对我局承担监管事项数据汇集填报工作,在互联网+监管信息汇总系统共推送完成17个监管事项,主项监管覆盖率已达80%。
三、完善审查,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加强合法性审查,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林农负担、环境影响等其他方面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与利害关系人充分沟通,将公众参与作为检验依法决策的依据。三是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积极开展决策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便于跟踪监督管理。
四、规范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执行林业行政执法法制四级审核制度,每一起案件分别由办案部门执法人员、办案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单位负责人四级进行审核,作出决定。二是建立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对我局所有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了清理,及时组织开展新证办理、过期证件更换和年审工作。三是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为载体,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应用。四是认真执行林业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今年以来,我局加强林区综合治理,以森林公安为主体,资源管理、湿地、森防、林技为骨干,以林地管理为核心,开展不同形式的严打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法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批滥占林地等违法案件。据统计,市县森林公安机关全年共接出警276起,办理各类涉林案件31起,其中刑事立案13起,移送审查起诉18人;办理治安案件18起。
五、提高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我们高度重视党内、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把社会各界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关心,转化为推进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一是圆满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2020年全市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任务之一,我局将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向市委、市政府及时报告,自觉接受上级监督,此项工作已超额完成。二是坚持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依法行政的大事、实事来抓,具体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8件,其中省人大建议1件、市人大建议10件、政协提案7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成,办结率和满意率为100%。三是坚持开门纳谏,在林业网站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迅速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回应关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均做到依法公开。着重加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对网站和公众号各项指标进行梳理优化,强化网站管理,加大系统整合,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发挥网络媒体作用,及时公开林业政策法规及林业工作重要动态。本年度共计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700余条,在微信公开政务信息600余条。
七、预防纠纷,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我局坚决以涉林纠纷调处和信访维稳的工作为重点,积极预防林区各类案件发生,及时化解林区纠纷等矛盾,切实提高我市林区纠纷办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助推全市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林区环境。全市没有因涉林纠纷问题而发生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林区和跨市、跨县边界相对稳定,林区纠纷调处及信访维稳形势总体可控。据统计,本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应诉案件。依法解决信访纠纷问题,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依法规范信访基础工作,以办理规范化、流程标准化推动问题解决,共办理信访件10起,办结率100%。
八、营造氛围,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开展植树节、野生动物保护月、世界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系列专题宣传活动,营造了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支持林业工作的舆论氛围。
九、持续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全年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2期,每季度学法1次。利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时间,组织学习国家和国家林草局新修订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按照年度培训计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今年来,我局相继举办了林业技术、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森林城市创建等专题培训班8期,积极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省局组织的各类培训班130余人次。组织4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市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并通过了知识测试,合格率为100%。通过学习,持续提高了林业队伍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中共开封市林业局党组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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