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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林业局舆情回应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21 浏览次数:1151

开封市林业局舆情回应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突发网络舆情工作机制,规范突发网络舆情处置程序,提高网络舆情工作时效,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主体

(一)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网络舆情工作的牵头协调,负责网络舆情信息的汇总、报送。

(二)各科室、各单位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网络舆情的监控、收集、研判、处置、引导工作。

(三)局办公室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及评论员队伍建设,组织相关培训。

二、工作机制

(一)舆情监测报告机制。各责任主体将监控和收集到的网络舆情信息实时报送局办公室;办公室汇总网络舆情信息后实时以电话、短信方式报告局领导,由局领导牵头视情组建舆情应对处置小组,决定是否向上级报告;办公室按照局领导指示督促各责任主体及时处置负面舆情,并动态跟踪、实时汇报舆情处置情况。

(二)舆情研判预警机制。各责任主体应认真甄别收集到的舆情,对舆情最新动向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判断,提出舆情工作措施;重大政策出台、重要活动举办时,要分析判断可能出现的负面舆情,拟制舆情预警应对方案,准备应答口径,做到业务工作与舆论引导、舆情应对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统筹兼顾。

(三)舆情应急处置机制。网络上突发涉及林业的公共事件,或出现涉及林业的热点、敏感、负面舆情时,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局领导指示,及时组织局网络舆情监控及评论员开展网络舆情评论,通过网络跟帖评论、论坛发帖、撰写博文、微博发布等形式,抢占先机,正面引导舆论走向。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主动性。经济和信息化网络舆情工作关系民生,影响部门形象,全局干部职工要强化大局观念、整体意识和协作精神,积极主动并富有前瞻性地自觉做好网络舆情工作。

(二)提高时效性。各责任主体要切实增强网络舆情工作敏感性,严格按照责任分工,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工作时效,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舆情信息,不得应付、敷衍、拖沓、草率处置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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