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林业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开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编制2019年开封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内容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加强领导,统筹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书明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李汉锁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门明确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纳入全局各项工作中去,局领导明确要求:在起草公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要求标明公文的公开类型。应当公开的必须主动公开,不宜主动公开的要注明依申请公开,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各类信息要严格保守秘密。力求做到阳光政务、透明政务。
2、严格把好信息安全关。我局注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信息发布程序,信息录入完成后,由办公室领导和负责信息公开的局领导进行把关,提出审核意见,同意后发布。需要修改完善的,返回前台修改,再次提请领导审核发布。为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一是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三是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加强协作、促进工作的原则,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公开效果等六方面进行考核。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进行规范管理。2019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和林业网站上公开发布的信息,没有出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信息。
(二)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信息情况
2019年以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上,我局主动公开信息6条:规范性文件2条、社会服务1条、社会救助12条、重大会议23条、社会公益事业7条、其他依法公开2条。凡需主动公开的文件和信息均在第一时间内按规范公布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信息没有出现缺月情况。2019年市林业局没有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情况;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诉讼案件。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关闭,信息公开主要公开通过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通过开封林业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开封市林业局门户网站设置了信息公开专栏,分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四个目录。2019年通过林业局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计划规划、财政公开、重要文件、政策解读、行政权责清单、林业政策、林业预警、林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等方面,共发布、更新各类林业信息48条。向社会公开咨询电0371-23339601,接受群众政策咨询30余人次。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条,通过开封林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开封市林业局作为新成立成员单位,从机构成立到工作运转时间不长,暂时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市林业局没有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情况;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诉讼案件。
三、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9年,市林业局没有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和投诉情况。
四、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在办公经费和人员紧张的情况下,局机关特别指定专人负责门户网站的管理和政府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录入等日常工作,并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具,保证网络畅通、设备正常运转。落实相应的办公经费,强化组织保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19年,林业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用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专项经费为3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10 | 16 | 24 | |
规范性文件 | 104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展不平衡,某些信息公开类别的内容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信息的搜集和录入总量还有待进一步增加;三是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还需要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规范审查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抓好现有各项制度的落实,促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二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国有林场改革、城市生态园建设、国家储备林建设、沿黄生态景观产业带建设、林业示范县创建和生态县复查工作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切实相关信息的公开。三是继续加强调研交流。主动接受上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的指导,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单位的沟通交流,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组织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形成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氛围。加大培训力度,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