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开封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主题宣传作品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充分展示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彰显城市绿色魅力,不断提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公众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激发公众参与建设国家森林城市、保护生态环境热情和对林业事业的关注、支持,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拟在全市公开开展征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宣传作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 活动由开封市五城联创办公室牵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主办,开封市广播电视台、开封市日报社协办。通过开封市广播电视台、开封市日报社、开封市林业局官方网站等向社会发布消息,公开征集开封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宣传作品。作品征集结束后由市创森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作品,由市创森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公布进行网络投票评比,同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网络投票结果,结合专家意见确定获奖作品和等次,并进行奖励。 二、作品形式与内容 作品分为宣传标语、视频作品、摄影作品三种形式。宣传标语结合我市“‘绿’写古都新篇章,再现‘清明上河图’”的创森定位,充分体现开封特色,融入我市八朝古都文化底蕴,具有较强的感染力、震撼力和吸引力。视频、摄影作品要准确反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主题,通过记录创森人、创森事、创森成果,展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相融相依的生动画面。展示我市城乡绿化、廊道绿化、林业产业、森林保护、湿地保护、森林风光、生物多样性等自然景观或人文活动,重点反映我市创森以来在生态建设、生态产业、生态文化等建设中取得的成果,充分展示创森历程,彰显广大民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三、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作品,严禁剽窃、抄袭。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出现纠纷,由投稿者自行解决,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2.作品内容要紧扣开封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弘扬主旋律,体现正能量,展示真善美。 3.宣传标语要求文字精炼,特色鲜明,寓意深远,朗朗上口,易读易记,便于宣传和推广,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以word或wps格式投稿;视频作品清晰度应达到1080P以上标准,时长1-5分钟为宜,不得低于1分钟;图片作品提交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1600万像素,数据容量大小不低于5M。参赛视频和摄影作品可做裁剪,对亮度、对比度、饱和度、色调等的适度调整,但不得做合成、拼接等大幅度改变原真面貌等的处理。 4.每位作者投稿视频作品不超过2个,摄影作品、宣传标语不超过5个。不接受各类媒体已公开发表、展示、刊登过的投稿作品。所有投稿作品不再退回,评选结果公布前,所投作品不得再向他处投稿或做商业用途。 四、投稿方式 以邮箱投稿为主,如作品数据容量过大,不方便邮件传递,可到市创森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投稿。 投稿邮箱:kfsgtlhzhb@163.com 投稿地址:开封市金明东街54号开封市林业局210、228室 联系电话:0371-23339605 23339618 投稿者需填写征集活动报名表,如实填写作者真实姓名、详细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电话、身份证号,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创作说明。作品及活动报名表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把“作品名+作者名+联系方式”作为文件名。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五、奖励设置 以荣誉奖励为主,通过初审的作品即为优秀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从优秀作品中通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结合的方式,分宣传标语组、视频组和摄影组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除颁发获奖证书外进行适当物质奖励。其中: 宣传标语组: 一等奖10个:每个作品奖励人民币200元; 二等奖10个:每个作品奖励人民币100元; 三等奖10个:每个作品奖励人民币50元。 视频组: 一等奖5个:每个作品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等奖10 个:每个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等奖10个:每个作品奖励人民币500元。 摄影组: 一等奖10个:每个作品奖励人民币300元; 二等奖20个:每个作品奖励人民币200元; 三等奖30个:每个作品奖励人民币100元。 六、时间安排 1.征集时间:2020年6月—2020年7月。 2.评选时间:2020年8月10日前进行初审。2020年8月11-31日进行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 3.结果公布:2020年9月10日,将在开封市广播电视台、开封日报、开封市林业局官网(网址:http://lyj.kaifeng.gov.cn/)、微信公众号(开封市林业局)上公布评选结果,同时电话通知获奖作者。 七、其他说明 1.如参赛作品出现雷同现象,即以投稿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先报名作品自动进入评选环节,其他作品自动作废。 2.征集及评选结果公布后,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置。 3.优秀作品和获奖作品版权归作者和活动主办方共同拥有,主办方有权公开发表、结集出版、宣传推送、展览展示等。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开封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所有。
附件:开封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宣传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2020年6月2日 附件: 开封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宣传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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