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7日至8月2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开封市林业局进行了巡察。9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开封市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中共开封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