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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制定农村疫情防控措施“新九条”和“九不准”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网】 【浏览:983 次】 2020/2/3 9:20:03

开封市制定农村疫情防控措施“新九条”和“九不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农村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当前农村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经市农村疫情防控专班会议研究,提出“九条”应对措施,引导群众自觉做到“九不准”,有效阻击农村疫情蔓延。

   
  全文如下: 
   
  一、严防严查。采取适当有效的隔断措施禁止人员和车辆擅自进村。每村只留1个出入口,设立交通卡点,由村干部、村警、村医、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等人员组成专班轮流值勤,保证出入口值班人员不少于3人。按照“不漏一户、不漏一车、不漏一人”的原则,严防外村、外地人员和车辆进村,把好疫情防控“第一关”。 
  二、应隔尽隔。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医作用,在村内科学设置留观室,对从疫区返乡人员、与聚集性发病和感染者有关联的人员,按程序在留观室隔离观察14天;不具备设立留观室的,强制居家隔离观察14天;其他疫情发生后的返乡人员,在家自行隔离观察。本着“隔距离不隔离爱”的原则,对隔离人员采取“一对一”的包保措施,由村医负责体温测试,病情初级判断,根据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呕等疑似症状,立即到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三、联防联控。县乡党委和村“两委”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联防联控专班,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各级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向农村一线倾斜,严格落实分包责任制,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分包重点户,加强排查、摸清底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充分发挥各村网格员作用,利用蓝天卫士系统和“一中心四平台”及时上报情况,做到信息畅通;实行“五户一保、十户一联”监督提醒机制,由村组干部和网格员具体负责,对户保户联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做到“防输入、防蔓延、防输出”。 
  四、群防群控。发挥脱贫攻坚战宣传发动等路径作用,动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党支部书记,深入开展宣传发动。通过各村的大喇叭、手提广播、印发倡议书、公开信、电话微信通知等多种形式加强防控信息通报和防疫知识宣传,增强群众健康意识、防病意识,提高防疫能力。 
  五、日扫日消。以村为单位,开展村庄环境卫生大清扫、大消毒活动,村镇商店、超市、村委会、垃圾处理点、休闲广场、隔离人员居住点周边等重点场所每天消毒不少于两次;对隔离家庭门前设置隔离人员专用垃圾收集桶,密闭投放,每日对隔离垃圾进行30秒消杀后再行清理。 
  六、少聚少聊。村内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聚会、聚餐和集体活动,禁止到民间宗教场所聚会,积极教育引导群众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降低疾病传播风险。倡导村民在家与家人开展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村内利用大喇叭、移动音响适时播放戏曲、音乐等,缓解村民情绪。在隔离人员所在地设置提示标牌,避免村民在隔离地点聚集和长时间逗留。 
  七、稳供稳价。补齐农村疫情防控物资供应短板,各县区政府统一做好口罩、消毒液、防护服、帐篷等防控物资的采购、调度和供应工作,各职能部门充分保障“菜篮子”保供稳价。有针对性地做好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 
  八、自防自控。乡村干部、村医、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网格员值班值守、入户排查、测量体温时,必须佩戴口罩,注意防寒保暖,防止感冒,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同时提醒群众自觉养成出门戴口罩、回家勤洗手、在家勤通风的习惯。
    九、细检细验。对养殖密集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场所加大监测力度。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消毒灭源工作,加大动物检验检疫力度,封控隔离所有人工繁育场所的野生动物,严禁转运贩卖,加强繁育场所的日常清洗消毒。执法部门严肃查处采购、储存、销售来源不明和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等违法现象,严防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流入市场。 
   
  同时,农村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倡导节庆文明新风,在疫情防控期间教育群众自觉做到 “九不准”。一、不准瞒报、漏报家中从疫区返乡人员;二、不准拒绝检查和隔离;三、不准串门聊天、打麻将和赶集;四、不准私自宰杀活禽和吃野味;五、不准与疫区回来人员接触;六、不准去棋牌室、歌厅、电影院、网吧等休闲场所;七、不准不戴口罩进入菜市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八、不准乱丢垃圾、乱泼污水;九、不准造谣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