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森林资源管理 > 正文
开封市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
【来源:本站】 【浏览:2171 次】 2022/5/18 9:29:15

    5月11日,开封市林长办公室、开封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开封市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工作方案》,明确在全市推行“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强化林草湿等生态资源的协同保护合力,加快推进森林开封和幸福美好家园建设。

    市、县(区)两级设立“林长+检察长”协作组织体系,各级检察长协同林长共同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检察院与同级林长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交流与共享,互相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办案协作和联合督办机制。对森林资源保护领域的重大案件,林长与检察长联合指挥,共同督促指导相关责任单位办理。对涉森林领域上级交办、转办、督办的重大案件、破坏森林资源突出问题、有较大社会影响重难点案件,人民检察院与同级林长办可联合挂牌督办。

    为加强工作衔接、增强工作合力,检察长应当积极参加同级林长会议,林长联络检察官积极参与森林资源巡查等工作。各级人民检察院和林长办公室及相关责任单位强化业务交流,互派人员实践学习,开展联合培训,不断深化协作、提升协同执法办案能力。




撰稿人:李赛楠

核稿人:吴强

审核:王建勋

编辑部门:资源管理科